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会作为SID北京分会的委员会之一,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会的构成来自青年领袖选拔。为确立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会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,保证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,特制定本章程。 第二条 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会的认定流程是:1. 申请中韩青年领袖论坛候选人/由委员会推荐——2. 通过委员会内部审核——3.在中韩青年领袖论坛成为演讲嘉宾并自愿加入该委员会/通过则成为委员 第三章 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的权利 (一)可被推荐并优先考虑到SID北京分会技术委员会担任某一委员会的委员,享有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; (二)有权参与到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中,并行使相应的权利,如中韩青年领袖论坛的报告人推荐和审核,“显示未来之星杯”辩论赛的评委等。 第四条 技术委员的义务 (一)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应当具有自愿服务精神。 (二)委员既是专家的角色,也是志愿者的角色,应积极做好自愿服务工作,以便SID北京分会的活动得以顺利开展,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:积极推荐或自荐讲师;鼓励动员企业或高校积极投稿;自愿担任会议主席或联合主席;等等; 第四章 技术委员的换届和连任第五条 委员任期两年,根据任期期间的参与度进行换届和连任; 第六条 任期两年内至少参加两次SID北京分会或SID组织活动的委员给予连任,若无法满足则无法保留委员资格。
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附则 (一) 本章程自发布起开始实施; (二)本章程将根据实施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,最终解释权归SID显示未来之星委员会委员会所有。 |